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出台了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,开启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。无论是破除各种利益固化的藩篱还是进行先立后改的重塑,都等不起、拖不得,急切需要一大批改革闯将、干将以“时不我待”的紧迫感、“舍我其谁”的责任感挺膺担当、勇往直前。
面对难啃的硬骨头和烫手的山芋,一些干部可能担心因无意之失而“挨板子”,放不开手脚去攻坚克难。全会强调要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激励干部开拓进取、干事创业,无疑进一步为敢闯敢拼的锐意改革型干部吃下了“定心丸”,对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。“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。”在改革创新的实践中,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,犯错误在所难免。如果不加区分,不包容为公之失、探索性失误,不顾实际情况“只许成功,不许失败”,就会束缚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,影响改革事业的推进。克服“摸着石头过河”的艰难,消除对“洗碗效应”的担忧,不仅需要改革者在各种纷扰面前保持定力,更需要组织及时为锐意改革者担当、为敢于干事者负责。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、激励和约束并重,坚持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准确把握精神实质,综合施策、持续用力,决不能让人流汗流血又流泪。
一些干部的失误错误是在先行先试、缺乏经验、客观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产生的探索性失误、无意性过失,与明知故犯、胡作乱为有本质区别。要旗帜鲜明地鼓励和保护大胆创新的干部,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,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注意厘清哪些错误能容、哪些错误不能容,细化容错情形,明确免责措施,决不能不分情况、不分性质搞“一刀切”。对敢闯敢干的干部,不能求全责备,不能一“错”就否决、谈“错”就色变,要有效防止那些大胆创新的“领头羊”成为别人的“替罪羊”,让敢改革、想改革、能改革的干部彻底打消怕当“出头鸟”的顾虑,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中勇当“弄潮儿”。
容错更要纠错。对匿名诬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,要按照相关规定,给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、干部及时澄清正名,旗帜鲜明为锐意改革的担当者撑腰鼓劲,激励保障党员、干部敢担当、敢作为。对于处心积虑捕风捉影、捏造事实、蓄意中伤陷害他人、搞恶意举报的,要在分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严肃惩戒,让诬告陷害者心有所畏、行有所止。同时,容错不是纵容,不是可以随意犯错的挡箭牌,更不是胆大妄为者违规违纪违法的借口。对不该容的要坚决处理,绝不能纵容触犯道德底线、法律红线、党纪高压线的行为,防止混淆问题性质、拿容错当“保护伞”,搞纪律“松绑”,确保容错在纪律法律范围内进行。
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。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,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,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,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。要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,大力选拔政治过硬、敢于担当、锐意改革、实绩突出、清正廉洁的干部,为改革者呐喊助威,让担当有为者放下包袱、轻装上阵,让更多改革的促进派、实干家涌现出来。唯有如此,我们才能营造风清气正、千帆竞发的良好改革氛围,创造出不负历史、不负时代、不负人民的辉煌业绩。
来源:旗帜微平台